發布日期:2017-07-21
粵科函高字〔2017〕1226號
2017年7月18日
廣東省科技孵化育成體系提質增效行動方案(2017-2020年)
近年來,廣東省科技孵化育成體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規模不斷擴大、能力顯著增強,營造了濃厚的創新創業氛圍,培育了一批科技企業和企業家,提升了區域自主創新能力。科技孵化育成體系已成為我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建設國家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具有重要作用。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提出的“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廣東省十二次黨代會和創新發展大會精神,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推動我省科技孵化育成體系提質增效,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思路與目標
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緊抓全球新一輪創新創業浪潮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時代契機,以引領構建創新創業生態為主線,以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為目標,通過實施四個“全覆蓋”、專業孵化鏈條建設、“以升促建”、創業投資對接、服務隊伍提質、創業氛圍營造、“孵化在線”升級、孵化行業自律等八大行動,促進孵化績效達到新水平,服務質量實現新提升。到2020年,全省科技企業孵化器注1、眾創空間注2蓬勃發展,形成分工協作、優勢互補的一體化格局。全省建成孵化載體超1500家,其中國家級孵化器超150家,超過30%的孵化器建成科技創業孵化鏈條,專業孵化器占比接近40%;孵化場地面積達2500萬平方米以上,新增在孵企業2萬家,新增畢業企業1萬家;國家級孵化器70%以上具有天使投資和持股孵化功能,80%以上從業人員接受孵化器專業培訓,100%形成創業導師輔導體系;90%的孵化器參與開展創新創業賽事和活動,創業文化深入人心。
(一) 四個“全覆蓋”行動。
加快實施四個“全覆蓋”行動,爭取2017年實現“珠三角縣區全覆蓋、粵東西北地市全覆蓋”;爭取2018年實現“國家高新區國家級孵化器全覆蓋、省級高新區省級孵化器全覆蓋”。重點推進以下工作:
一是分類指導各地孵化器建設。廣州、深圳要建設一批標桿性品牌孵化器,輻射引領全省孵化器發展。珠三角其他地市要推動孵化器數量和質量雙提升,粵東西北地區要加大對孵化器基礎建設的財政投入,把援建孵化器作為珠三角與粵東西北地區對口幫扶重要內容,建成一批支撐地方主導產業發展的孵化體系。
二是支持孵化平臺多元化發展。促進孵化器組織和模式創新,鼓勵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積極探索,建設混合所有制孵化器,支持集體經濟社利用村經濟發展留用地和物業建設或合作建設孵化器、眾創空間。引導龍頭骨干企業建設創業生態,鼓勵高校院所建設專業孵化平臺,探索虛擬孵化、異地孵化等新型孵化形態。
三是大力建設國際化孵化平臺。大力支持孵化器依托中以、中德、中新及粵港澳臺等對外合作建設國際化孵化平臺,鼓勵并支持有條件的孵化機構在海外建設分支機構或孵化基地,提升孵化平臺吸引全球高端創業項目和團隊的能力。鼓勵境外機構通過股權投資等形式在我省設立國際企業孵化器。支持孵化機構與國際技術轉移機構建立對接,開展技術交易及國際技術轉移服務,支持孵化機構與歐美、亞洲等國際孵化器協會組織開展合作。
四是加快推進各類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培育一批面向小微企業、創業團隊、創客的基礎設施完備、綜合服務規范、示范帶動作用強的廣東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給予廣東省青年創新創業示范園區在資金、政策方面的扶持,營造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發展的良好環境。推動建設一批面向高校畢業生、科技(海歸)人員、高技能人才創業項目的創業孵化基地,重點孵化符合產業發展方向、創新引領能力強、帶動就業效果好的創業項目。培育一批面向農村創新創業的“星創天地”,加快推動現代農業發展。
(二) 專業孵化鏈條建設行動。
一是建立創新型產業集群的孵化鏈條。推動各地圍繞當地的支柱產業、特色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建設一批各具特色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注3,營造創新創業的良好環境,打造完善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創業孵化育成鏈條,真正實現從團隊孵化到企業孵化再到產業孵化的全鏈條、一體化服務,加快促進科技企業迅速成長壯大,推動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
二是建設專業孵化器群。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等區域,結合戰略布局和當地產業發展實際,引導產業技術研究院、行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產業創新聯盟、技術轉移機構等產業組織者建設專業孵化器,形成產業發展需要的孵化器群。推動專業孵化器成為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落地的重要載體。
三是提升發展科技企業加速器。圍繞加速器高成長企業個性化需求,提供多種形式的標準廠房定制服務,加大信貸支持與創業投資力度,提供上市輔導,支持企業在資本市場掛牌。鼓勵有條件的加速器聯合在孵企業構建專利池,制定和實施商標戰略,支持參與標準創制。通過整合空間、技術、設備、信息、資本、市場、人力等各類資源,培育形成“高新技術企業”集群。
(三) “以升促建”行動。
一是開展全省孵化器、眾創空間登記。實施全省孵化器、眾創空間登記備案制度,建立全省孵化器數據庫,及時掌握全省孵化器、眾創空間發展動態;依托登記備案制度及火炬統計,繼續開展孵化器運營評價,科學診斷和分析孵化器發展水平,遴選孵化器標桿和示范,引導全省孵化器健康有序發展。
二是開展國家級孵化器培育單位和廣東省眾創空間試點單位遴選。根據《印發〈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的通知》(粵科函高字〔2012〕345號)和《加快眾創空間發展服務實體經濟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6〕69號)的要求,繼續開展國家級孵化器培育單位(省級)、廣東省眾創空間試點單位遴選工作,科學引導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提升發展水平。
三是推薦認定一批國家級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按照《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國科發高〔2010〕680號),重點支持孵化器搭建專業研發設計、開發、試驗、工藝流程、裝備制造、檢驗檢測和標準化等技術服務,完善科技信息、金融、市場、管理咨詢等服務,推動各級科技企業孵化器以升促建,推薦認定一批國家級孵化器,提升孵化器管理水平和創業孵化能力。挖掘培育一批模式新穎、服務專業、成績突出、運營良好的眾創空間,納入國家級孵化器管理體系。
(四) 創業投資對接行動。
一是強化金融服務。提升和完善全省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服務功能,推動區域股權市場、“中國青創板”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等全省金融服務網絡與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的無縫對接。支持孵化器充分利用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聯合其他社會資本合作共同設立細分產業創投基金;積極引導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支持孵化器建設,推進“孵化器+天使投資+創業企業”持股孵化模式;加大孵化器與銀行、擔保等金融機構的合作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新設或改造設立從事創新創業金融服務的專業或特色機構,提供科技信貸、融資擔保、知識產權質押、股權質押、場外交易市場及新三板掛牌、企業上市輔導等科技金融服務。
二是實現創業投資全面對接。依托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協會創業投資專委會,集聚更多的創業投資機構,開展創業投資機構與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的全面對接,實現全省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科技金融服務的“全覆蓋”。
三是落實天使投資風險補償政策。修改完善《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投資及信貸風險補償資金實施細則》,對孵化器內創業投資失敗項目,風險補償金按不超過項目投資實際損失金額30%的比例直接對創業投資機構給予補償,促進孵化器內中小微企業融資發展。
(五) 服務隊伍提質行動。
一是加強創業孵化人才培訓。建立面向孵化器管理人員、孵化服務人員、在孵企業及創業者的多層次孵化培訓體系,統籌省內孵化器協會、骨干服務機構的培訓資源,在全省各地定期舉辦各類孵化器培訓班,不斷加強對孵化器從業人員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等專業素質的培養,形成職業化的人才隊伍。
二是建立多層次創業導師體系。凝聚全省創業導師力量,引導和鼓勵成功創業者、知名企業家、天使和創業投資人、行業專家等擔任創業導師;組織開展創業導師培訓,培養一批高水平的創業導師隊伍。開展創業導師登記備案,完善創業導師評價機制、激勵機制、流動機制,建立全省創業導師庫。遴選面向全省大學生的創新創業導師,建立全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導師庫。開展廣東省創業導師評選工作,對擁有豐富創業輔導經驗和創業資源的創業導師,經評選后授予廣東省創業導師。
三是開展孵化器從業人員、創業者評優。每年定期組織開展孵化器從業人員評優,對全省在孵化器運營管理、創業輔導、創業投資或推動孵化行業發展,以及為區域創新創業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經評選后授予優秀孵化器從業人員。定期組織開展創業者評優,對在全省具有成功企業創業經驗、突出管理能力,以及在創業帶動就業方面有一定貢獻的創業者,經評選授予優秀創業者。
(六) 創業氛圍營造行動。
一是舉辦各類創新創業大賽。繼續舉辦好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廣東賽區、深圳賽區)、“創青春”廣東青年創新創業大賽、廣東“眾創杯”創業創新大賽等大型創新創業大賽,積極推動各地市結合地方產業特色舉辦創新創業大賽,充分發揮各類大賽的項目展示、推介功能,通過大賽平臺挖掘優秀創業團隊和創業項目,引導創業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對其進行支持,促進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
二是加強孵化器品牌建設。支持服務模式先進、孵化經驗豐富、有實力的孵化器,在全省及至全國推廣、輸出其運營模式、管理經驗等,共享創業者、創業導師、創投資金等創業資源,打造更多在國內有影響力的大型孵化器專業運營商。借鑒國內先進經驗,加快專業運營商的培育和升級。
三是加強品牌及創業文化宣傳。加強對省內先進模式的孵化器進行宣傳,打造我省科技孵化育成體系品牌影響力;積極舉辦創業沙龍、論壇、講座、媒體訪談等,加強創業理念與文化宣傳,在全社會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勞動、尊重創造的創業文化氛圍。
(七) “孵化在線”升級行動。
一是完善廣東科技企業孵化器數據庫。開展廣東孵化在線平臺二期建設,完善眾創空間、孵化器登記信息相關指標,開發全省在孵企業、畢業企業、創業導師登記備案模塊,加強全省孵化器、眾創空間統計,進一步完善全省孵化器、眾創空間數據庫,實現數據庫的開放共享。
二是完善“廣東孵化在線”的服務網絡。整合廣東省的創新創業資源,通過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實現創業載體、科技資源、科研眾包、創業人才的互聯互通、開放共享,為全省科技企業孵化器提供資源共享平臺。建設一批虛擬實驗室,以市場機制和信息網絡技術,實現大型科學儀器、分析測試人才、測試方法及標準等與專業孵化器的有效對接,為科技型小微企業提供更專業、便捷的科技服務。
(八) 孵化行業自律行動。
一是完善行業組織服務體系。注重提升孵化器行業組織的服務功能,加快完善行業組織在搭建全省孵化器公共服務平臺、促進全省創新創業資源整合與共享、制定行業監管制度、跟蹤行業發展動態、推廣孵化器典型案例、開展孵化器運營評價、組織創業培訓活動等多方位的服務體系。
二是加快建立孵化器服務標準。建立健全由服務內容標準、服務層次標準、服務流程標準等組成的多層次服務標準體系。分類制定專業孵化器服務標準、綜合孵化器服務標準,結合各區域孵化器發展水平差異,制定基礎標準、增值標準等服務層次標準。制定并動態調整適應創業規律的在孵企業入駐、畢業、跟蹤管理服務流程標準。
三是組織孵化器專題調研學習。充分發揮孵化器行業協會在孵化器間交流、合作、資源共享等方面的橋梁紐帶作用,定期組織省內孵化器代表前往境外、省外調研學習進行孵化器發展模式與經驗,促進省內孵化器提升發展;積極開展孵化器行業內交流、研討活動,推動孵化器管理先進經驗,促進孵化器之間的交流合作。
四是加強孵化器行業發展研究。重點圍繞眾創發展、創業孵化生態培育等研究專題,支持第三方專業研究機構、智庫等社會研究力量開展孵化器行業研究。對孵化器發展進行專題調研,研究撰寫年度孵化器行業發展報告,及時發布孵化器行業發展研究成果,為全省孵化器發展提供指導。
三、組織實施
(一) 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包括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金融辦、省工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等相關部門的會商溝通機制,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解決我省孵化器建設工作中的問題。省科技廳加強對整個行動方案的督導落實,并定期通報相關工作進展情況。
(二) 加大政策支持。
圍繞創新平臺、技術轉移、科技金融、人才引進等方面,研究完善促進各類孵化器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對孵化器、眾創空間的政策支持力度。修訂完善《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后補助的實施辦法》《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天使投資及信貸風險補償資金實施細則》政策。積極落實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孵化器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三) 完善評價監督。
建立廣東省孵化器運營評價機制,研究制定符合全省孵化器發展規律的運營評價指標體系,對納入全省科技孵化育成體系管理的孵化器,定期開展孵化器年度運營評價,并實施動態管理機制和退出機制,對績效突出的孵化器給予優先支持。采用多種形式和渠道,及時向社會公開全省科技孵化育成體系建設進展情況及相關信息,接受全社會監督。
注1:科技企業孵化器是以科技創業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通過提供辦公空間和孵化服務,提升企業的存活率和成長率的各類科技創業服務載體。孵化器是“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孵化育成鏈條中的重要環節。
注2:眾創空間是以科技型創業項目為主要服務對象,以團隊孵化為主要任務,通過提供聯合辦公和“前孵化”服務,提高創業團隊素質和技能,降低創業成本和門檻,引導和幫助創業團隊將科技創業點子轉化為實業創業的各類科技創新創業場所。眾創空間是“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孵化育成鏈條中的重要環節。
注3:科技企業加速器,是以高成長科技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通過創新服務模式滿足高成長科技企業個性化需求,快速實現企業做大做強,形成創新性產業集群的空間載體和服務網絡。加速器是“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孵化育成鏈條中的重要環節。